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2021-06-10 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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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

6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李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时祝华,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孙伟,省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储备处处长吕明,介绍山东省“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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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布会上获悉,6月3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夏粮收购工作电视会议。山东全省5985万亩小麦,6月4日开镰收割,夏粮收购即将拉开大幕。作为全年粮食收购的首战,抓好夏粮收购至关重要。

各级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特别是夏粮收购工作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始终高度重视,强调“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抓好夏粮收购,保证粮食市场供应,对于打牢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尤为重要。

山东作为农业大省,粮食生产、流通、加工、消费等在全国居于重要地位,特别是夏粮产量居全国第二位,占全国的18%,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作出工作安排。刘家义书记、李干杰省长、王书坚常务副省长等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求提升粮食收储调控和供应保障能力。作为职能部门,省粮食和储备局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决扛牢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把抓好夏粮收购作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列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努力做到“两个确保”: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不发生农民“卖粮难”;确保储备充实、库存充足、供应充裕,粮食市场运行平稳有序。

严格执行夏粮收购政策

(一)继续执行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2006年,国家出台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山东省属于6个预案执行省份之一。2006年以来,山东累计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2191.6万吨,为保障粮食安全、助力农民增收作出积极贡献。今年国家继续在山东省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价格为1.13元/斤(三等),较去年上涨0.01元/斤。执行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最低收购政策执行时期,如果某一区域市场收购价连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则启动收购预案,发挥政策托底作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目前,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已经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第一批小麦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33个,仓容77万吨,涵盖青岛、枣庄、济宁、聊城、滨州、菏泽等市,确保收购预案一旦启动迅速开秤收粮。

(二)严格落实好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15日,李克强总理签署第740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条例》的修订适应了粮食流通形势发展新要求,针对粮食流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作出了系统化的制度完善,特别是体现了“放管服”改革精神。一是取消粮食收购许可,强化了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二是全面规定了政策性粮食管理的禁止性行为;三是将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作为粮食经营活动的明确要求;四是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全面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印发《关于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做好备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网上知识竞赛,后期将陆续出台完善相应举措办法,加大宣传力度,为粮食流通管理提供法治护航。同时,全省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粮食收购管理和服务,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统筹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确保夏粮收购平稳有序进行。

做好夏粮收购各项准备

为了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会同农发行山东省分行、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等部门加强沟通会商,深入分析研判,强化协同联动,坚持“早”字当头,切实做到“三个到位”。

(一)谋划部署到位。在全省夏粮收购工作电视会议上,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书坚同志对今年夏粮收购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深化收储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强化兜底保障,精心组织政策性收购;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提高为民为企服务水平;加强监测预警,确保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夏粮收购顺利进行。各地接续召开会议安排相关工作。近期,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农发行山东省分行、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结合山东省实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

(二)研判形势到位。今年夏粮收购形势较为特殊,出现很多新情况。比如,饲用消费维持高位,大量小麦替代玉米进入饲料加工行业,结构性矛盾凸显。另外,随着美元持续“放水”、全球流动性充裕,以及国外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等,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势必影响国内粮价稳定等。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协同发力。为全面了解基层情况,组织开展了夏粮预产购调查,召开储备粮管理专题局长办公会,听取市县粮食主管部门和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2021年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省级派出三个检查组,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掌握市县第一手情况,把握收购主动权。

(三)仓容资金到位。据调度,今年夏粮收购期间全省准备有效仓容208亿斤,能够满足收购仓容需求。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已筹措收购信贷资金300亿元,可以满足信贷资金需要。同时,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全省共培训5000余人次,各地准备输送机10000余台、各种检测仪器8100余台(套)、清理设备3000余台,为夏粮收购提供了充足的基础性支持,确保收购顺利开展。

全力抓好夏粮收购工作

山东省的夏粮收购占全年粮食收购总量的近60%,开好局、起好步对确保粮食安全至关重要。为此,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既坚持统筹兼顾“弹钢琴”、又突出重点“抓关键”,做到有的放矢、多措并举、协同联动。

(一)深化收储改革,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做到及时开秤收粮,重点强化收购资金、运输运力等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市场化购销。优化收购现场服务,积极推广预约收购、上门服务等方式,尽量减少收购现场人员聚集、排长队现象,做到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确保随到随收。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促进粮食提质进等,帮助农户降低损失、增加收益。今年,山东省在开展粮食市场化收购、发挥品牌效应、探索建立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方面出台了政策规定。特别是省有关部门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方式,建立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已列入省政府促进高质量发展第二批政策清单。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为中小企业收购农民粮食提供融资增信,防范贷款风险,也有效减轻地方政府政策性粮食收储压力。近两年,滨州、菏泽等地进行积极探索,收效很好,如滨州信用保证基金建立以来,累计帮助企业融资7亿元,收购粮食41.36万吨,带动农民增收1.26亿元、企业增效2.75亿元。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加大全省推广,用足用好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化收购环境。

(二)强化兜底保障,精心备战政策性收购。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中央稳定粮食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从目前的形势看,今年启动托市收购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市场瞬息万变,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制定方案预案,细化操作办法,适时把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好落实好。严把政策性粮食验收关,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管,确保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

(三)严格执行条例,提高为民为企服务水平。《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取消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相关规定,但取消许可,不等于放松监管,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将把准几个着力点,进一步提高为民为企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作用,现在全省有280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将积极开展好“五代”服务(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特别要优化收购现场服务,让农民卖“舒心粮”“满意粮”。积极推广使用信息化手段,改善服务方式,提升粮食购销便捷化水平。严格落实好节粮减损各项政策举措,指导和帮助农民开展农户科学储粮。做好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尽量减少收购现场人员聚集、排长队。

(四)加强监测预警,确保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去年以来,受全球粮价上涨和流动性资金充裕、疫情灾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粮食价格保持高位运行态势,炒作题材多,关注程度高,市场变化快。我们将切实发挥好粮食监测预警体系作用,始终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把形势分析得更准一些,把问题想得更深一些,把措施定得更实一些,既有防范风险的先招,也有解决问题的后手,确保供给和市场不出问题。加强市场分析预判,增强对市场的灵敏度,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做到未涨先知、未抢先知。(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