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粮食史话:中央苏区粮食的价格与出境管理

2022-04-15 11: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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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苏区革命根据地,粮食市场价格和流通量是直接影响苏区粮食供求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在革命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粮食调剂局、粮食部和对外贸易局等机构在对苏区粮食市场价格和粮食出境的管控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一、粮食价格管理
中央苏区时期,市场流通基本属于自由交易的性质,各级苏维埃政府未设立专门管理粮食价格的机构,市场粮食价格经常发生较大的波动。粮食收获季节,农民出售粮食换取生活必需品,往往低价贱卖粮食;青黄不接时,农民往往又要高价买回粮食,以应急需,而根据地辖区属于经济落后的边远地区,许多生活用品要从外地输入,一些不良商贩趁机压低粮价,抬高生活用品价格,扩大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现象,对苏区人民生活带来极大影响。各级苏维埃政府相继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管控苏区粮食市场的价格情况。
1930年3月,赣西南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针对工农业产品“剪刀差”问题,提出平抑物价,工业品价格不能太高;提高农产品价格;防止富农、中小商人投机操纵;创办合作社;赤色区域经济与外界互相流通,不准阻禁等措施,稳定市场。
1932年8月,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部长邓子恢发表《发展粮食合作社来巩固苏区经济发展》文章,分析苏区粮食跌价原因,就解决粮食跌价,发展苏区经济提出意见。当年秋粮上市时,苏区谷价跌至1元钱1担,次年春天,苏区大米价格又涨到16元1担。国民党控制的赣州城区,米价高达24元1担。不少奸商为获取暴利,暗中从苏区收买粮食偷运出境,加剧苏区粮食紧张局面。为打击奸商,平抑粮价,粮食调剂局用比市场略高的价格或生活必需品向农民购买或交换粮食。购粮时,粮食调剂局与农民订立条约,先付部分现款,待粮食出口销售后,再陆续付清所余售粮款。同时,在出口粮食和输入生活必需品方面,得到对外贸易局的大力支持与协助,从而抑制了苏区粮食价格的波动。
1933年7月,苏维埃中央直属县瑞金的米价达到每担25元。为平抑粮价,中央粮食调剂总局从兴国等地买来大米,以低价卖出,当地粮价迅速下跌,稳定了市场。澎湃县等地,粮价低至每元可买5斗米,而赣县苏区每担米则涨到16元以上,苏维埃赣县粮食调剂分局即刻组织从澎湃买进低价大米,供应当地市场,通过搞活根据地内部的粮食流通,平抑市场粮价。
1934年3月,苏维埃中央粮食调剂总局为保障青黄不接时期群众的粮食需求,推出廉价供应措施,私商出售糙米价格为每元6升5合,在粮食调剂局每元可买1斗;私商出售茶油,每元1斤3两,在粮食调剂局可买1斤6两;面粉、小麦、蚕豆等商品,粮食调剂局比私商便宜10%~30%。
二、粮食出境管理
由于苏区经济的相对落后,以及国民党的军事、经济封锁,中央苏区军民生活必需的工业物资比较紧缺。苏维埃政府通过开展与外界的贸易活动,采取适当输出粮食等农产品的办法,换取苏区军民生活必需品。各地根据不同时期粮食生产和供求情况,对粮食出境进行灵活控制。粮食生产有余的地方,允许粮食出境,粮食紧缺地区,则禁止粮食出境,必要时,也从国民党控制区输入粮食。
1932年2月,苏维埃中央政府决定,在国民经济部下成立对外贸易局,各省也相应成立对外贸易机构,在一些重要口岸成立采办处、代办处等,从事与白区的对外贸易业务。根据地输出的产品主要有粮食、土纸、茶叶和钨砂等,进口的物资主要是食盐、布匹、药材等。对外贸易局出口粮食,先由粮食调剂局把多余的粮食收集起来,交给对外贸易局设置在苏区边境的贸易口岸,卖给国民党统治区的商人,同时买进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粮食出境的运输线主要是水路。主要的途径有:经会昌出口瑞金、会昌、安远、寻邬一带的粮食,经赣江水系出口石城、胜利、博生、兴国、万太等地的粮食,经吉安出口公略、永丰一带的粮食。
同年6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决议,保证商业自由,严禁商人投机,禁止大小商人以商会名义垄断价格;与非苏维埃区域贸易,不能实行贸易垄断,政府应予以监督;组织与发展消费合作社,给予财政帮助及税的豁免。
1932年秋,中央苏区粮食歉收,同时苏区边沿地区粮食出境偏多,为积存充足粮食保军民供应,中央内务人民委员会于12月发布《禁止粮食出口与糜费》的命令,通令各级边区政府立即禁止将米谷运往国民党统治区,并根据各地情况,限制做粉干、米酒等粮食消费品。
1933年秋,苏区中央政府预计当年粮食可获丰收,拟组织300万担粮食出境,其中安排对外贸易局出境120万担,私商及粮食合作社出境180万担,每担粮食出境价格为4元,须纳关税1元。为做到有计划地出境,中央人民委员会决定实行颁发谷米“特许出口证”的办法。“出口特许证”分1石、5石、50石3种,根据各县出境数量配发,没有“出口特许证”的粮食不许出境。
为搞活苏区的物资流通,对外贸易局积极开展苏区对外贸易,据苏区刊物《斗争》第42期记载,1933年8月-10月,对外贸易局“以1万元资金和2000担谷子作资本,做到进出口33万担谷左右的商品流通”。广昌县对外贸易局每年收购数十万斤的粮食,送往赣州等地销售,换回大批的食盐、布匹,供应苏区群众。
1933年10月,国民党对中央苏区革命根据地发动第5次“围剿”,江西全省除南昌、新建两县外,全部划为封锁区域,对食盐、药品、粮食等重要物资实行严格的统制,各种物资严禁向苏区运输,苏区的物资也绝对禁止输出。在严密的军事封锁下,苏区的对外贸易受到极大的限制。同时,为了筹集粮食物资保障反“围剿”战争的需求,苏区的粮食也停止了向外输出。

来源:2021年第11期《中国粮食经济》